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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新知識:住宅工程質量潛在缺陷保險 | ||
發布者:admin 發布時間:2018-8-24 9:00:13 點擊:3493 | ||
江蘇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保監局聯合制定的《關于推行江蘇省住宅工程質量潛在缺陷保險試點的實施意見(試行)》近日下發,兩部門還召開了推進會議,要求各地抓緊制定具體試點方案,確立試點住宅項目和保障房項目,切實維護住宅所有權人的合法權益。試點工作將持續至2020年底。 “住宅工程質量潛在缺陷保險”,是由住宅工程建設單位投保,保險公司根據保險合同約定,對在保險責任期限內出現的由于工程質量潛在缺陷所導致的投保建筑物損壞,履行修復賠償義務的保險。“工程質量潛在缺陷”則是指因設計、材料和施工等原因造成的工程質量不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以及合同的約定,并在使用過程中暴露出的質量缺陷。 保險合同簽訂之后,保險公司將聘請符合資格要求的工程質量安全風險管理機構,對保險責任內容實施風險管理。工程質量安全風險管理機構在工程完工后,將出具完整的最終檢查報告,報告中提及的質量缺陷問題在整改完成前,不得通過竣工驗收。保險公司經檢査發現投保的住宅工程,存在嚴重質量缺陷,且在竣工時沒有得到實質性整改的,保險合同解除。 在全國工程建設質量監督與檢測年會上,業內資深人士、匯友建工財產相互保險社副總裁趙宏彥介紹,工程保險是在工程建設過程中由保險機構提供的一種工程風險保障機制,在建筑行業引入保險機制,對減輕建筑企業負擔、激發市場活力、提升工程質量安全水平、完善建筑市場信用體系建設意義重大,是一個多贏的舉措,也是建筑業改革發展的重要內容。 工程質量保險是一個新生事物,目前上海、浙江、福建、河南、四川、廣東等10余個省市已有所實踐。
2018.8.2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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