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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窗:新區頒發《無錫新區民用建筑節能備案管理規定(試行)》 | ||
發布者:崔銀翠 發布時間:2013-10-15 點擊:4044 | ||
為進一步加強無錫新區建筑節能備案行為,加強建設新區國家生態示范園區,推進落實節能減排中建筑節能工作任務,2013年9月29日新區建設環保局頒發《無錫新區民用建筑節能備案管理規定(試行)》,要求建設各方認真執行。 規定共有十四條,并附《無錫新區民用建筑節能設計備案表》和《無錫新區民用建筑節能專項驗收備案表》。 其中,規定第十條明確:建筑節能專項驗收合格后15個工作日內,建設單位到新區建設環保局城鄉建設部門辦理專項驗收備案,并提供下列材料:(1)無錫新區民用建筑節能專項驗收備案表;(2)建筑節能專項驗收報告;(3)有關建筑節能的設計變更及審圖意見(復印件);(4)施工現場、銷售現場節能信息公示牌照片各一張;(5)節能專項施工方案及審批表;(6)熱工性能現場檢測報告;(7)建筑能效測評報告(需要提供的項目);(8)現場施工照片。 規定第十二條明確:建設單位組織建筑節能專項驗收時,應當準備好下列文件和記錄:(1)無錫新區民用建筑節能備案表及相關設計文件;(2)建筑節能專項驗收報告;(3)建筑節能材料、部品及配件產品質量合格證、出廠檢驗報告、進場驗收記錄;(4)建筑節能材料、部品及配件的抽樣復驗報告;(5)建筑節能各檢驗批、分項、專項的驗收記錄;(6)建筑節能施工記錄、各項隱蔽工程驗收記錄;(7)熱工性能現場檢測報告;(8)建筑能效測評報告(需要提供的項目);(9)節能產品供貨合同或發票(復印件);(10)購買綠色再生建材產品的供貨合同或發票(復印件)。 未辦理建筑節能專項驗收備案的,建設單位不得組織竣工驗收,相關部門不得辦理竣工驗收備案手續。
崔銀翠 2013年10月14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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